离婚纠纷中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宋律师
2021-04-27
涉及房产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往往是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双方当事人为此争执不下,其实,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处理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下列方式和步骤进行房产处理。
一、协商
房屋价值是以购置价还是现值确定,双方可以协商。到底是按50万,还是300万确定房屋价值,双方协商一致都可以。对于房屋归属,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补偿。或者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转卖后双方再就所得价款分割。
二、评估
若双方当事人对于房产现值无法按上述第一条达成协议或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原告向法院申请评估并预付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法院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依据。评估费用于判决后由双方分担。
三、竞价
若双方当事人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又对房屋现值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可在庭审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房屋价值及分割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
四、拍卖
若双方当事人都不想取得房屋所有权,又不能自行协商转卖后分割财产,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房产处理方式与步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十条又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涉及房产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往往是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双方当事人为此争执不下,其实,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处理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下列方式和步骤进行房产处理。
一、协商
房屋价值是以购置价还是现值确定,双方可以协商。到底是按50万,还是300万确定房屋价值,双方协商一致都可以。对于房屋归属,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补偿。或者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转卖后双方再就所得价款分割。
二、评估
若双方当事人对于房产现值无法按上述第一条达成协议或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原告向法院申请评估并预付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法院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依据。评估费用于判决后由双方分担。
三、竞价
若双方当事人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又对房屋现值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可在庭审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房屋价值及分割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
四、拍卖
若双方当事人都不想取得房屋所有权,又不能自行协商转卖后分割财产,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房产处理方式与步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十条又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